1956年张骞墓被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后,城固县人民政府委托县文教局落实了具体的保护机构,具体由饶家菅村委会进行保护,每年支付一定的报酬。
1983年,经城固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张骞墓所在地成立“张骞墓文物管理所”,负责张骞墓的保护、管理工作。1983年至1988年,负责人李森,人员编制3人。
1990年张骞墓文物管理所更名为“张骞纪念馆”, 此名一直沿用至今。1989年至2003年,负责人杨文哲,人员编制7人,1992年至1999年,人员编制9人,1999年至2003年,人员编制15人。
2003年至2011年,负责人王亚平,人员编制17人。
2011年至今,负责人崔纪军,人员编制17人。